- 周小云;黄建桂;
从乡村振兴的角度考察了农户经济性融合、社会性并存与历史性演进的特征内涵,印证了乡村振兴中农户行为选择呈现动态性、复杂性与价值性的多重叠加,进而阐明农户在共同富裕之路上应秉承差异化发展,也就是因地制宜遵循经济共赢、社会共生与历史共轨之路。同时,通过考察农户特征的发展演进,赋能新时代的乡村振兴,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37-4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33K] [下载次数:136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2 ] |[阅读次数:0 ] - 周小云;黄建桂;
从乡村振兴的角度考察了农户经济性融合、社会性并存与历史性演进的特征内涵,印证了乡村振兴中农户行为选择呈现动态性、复杂性与价值性的多重叠加,进而阐明农户在共同富裕之路上应秉承差异化发展,也就是因地制宜遵循经济共赢、社会共生与历史共轨之路。同时,通过考察农户特征的发展演进,赋能新时代的乡村振兴,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37-4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33K] [下载次数:136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2 ] |[阅读次数:0 ] - 羊梦佳;潘伟光;吴蒨;
基于2005-2019年间中国林产品出口贸易数据,分析中国对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林产品出口的贸易特征,然后选取中国金融改革中与贸易相关的汇率改革、利率改革和金融市场自由化改革作为研究对象,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实证检验金融改革对中国林产品出口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影响并测算出口效率。研究发现:与其他国家相比,中国实行上调汇率、提高货币自由度和金融自由度对林产品出口具有显著正向影响,但下调基准贷款利率,对出口额的影响并不显著;提高中国的森林资源禀赋、中国国内GDP、两国班轮运输双边连通性指数,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议,减少海关程序负担均对林产品出口具有显著正向影响。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中国要提升金融改革程度来带动出口贸易,加快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,积极拓展对非洲、东欧和东南亚等区域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林产品出口等建议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45-5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68K] [下载次数:270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1 ] |[阅读次数:0 ] - 羊梦佳;潘伟光;吴蒨;
基于2005-2019年间中国林产品出口贸易数据,分析中国对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林产品出口的贸易特征,然后选取中国金融改革中与贸易相关的汇率改革、利率改革和金融市场自由化改革作为研究对象,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实证检验金融改革对中国林产品出口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影响并测算出口效率。研究发现:与其他国家相比,中国实行上调汇率、提高货币自由度和金融自由度对林产品出口具有显著正向影响,但下调基准贷款利率,对出口额的影响并不显著;提高中国的森林资源禀赋、中国国内GDP、两国班轮运输双边连通性指数,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议,减少海关程序负担均对林产品出口具有显著正向影响。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中国要提升金融改革程度来带动出口贸易,加快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,积极拓展对非洲、东欧和东南亚等区域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林产品出口等建议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45-5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68K] [下载次数:270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1 ] |[阅读次数:0 ] - 陈婧延;
大数据反腐已成为信息时代政府治理的重要趋势。大数据反腐具有提供精准信息、提升政府运作透明度、探寻反腐治本规律、激发公民有效参与等巨大优势,但也面临着容易侵犯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、数据孤岛、人才缺乏等问题与挑战。大数据为反腐查证、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,应强化信息公开与共享,提高关键节点控制能力,加强数据安全防范,培养反腐大数据技术人才,将大数据反腐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,推进廉政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55-60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20K] [下载次数:263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3 ] |[阅读次数:0 ] - 陈婧延;
大数据反腐已成为信息时代政府治理的重要趋势。大数据反腐具有提供精准信息、提升政府运作透明度、探寻反腐治本规律、激发公民有效参与等巨大优势,但也面临着容易侵犯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、数据孤岛、人才缺乏等问题与挑战。大数据为反腐查证、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,应强化信息公开与共享,提高关键节点控制能力,加强数据安全防范,培养反腐大数据技术人才,将大数据反腐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,推进廉政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55-60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20K] [下载次数:263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3 ] |[阅读次数:0 ] - 徐钝;郝创;
如何公正解决行政协议格式条款诸多纠纷系司法实践一大难题,从公平原则和行政权规制两方面可论证行政协议裁判可准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格式条款规则。关于准用格式条款认定规则,应将双方是否经过实质协商作为司法判断标准;关于准用格式条款提醒义务规则,应当对行政机关履行提醒义务的范围予以扩张性准用,从提醒时间、提醒方式、提醒程度等方面对“合理方式”进行判断;关于准用格式条款无效规则,在准用条件、准用序位等方面进行修正性准用,对“不合理”“主要权利”的认定应结合个案影响因素进行权衡性判断和解释;关于准用格式条款解释规则,应根据行政协议特性对通常解释进行修正性准用,而且存在排除准用解释规则的情形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61-70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43K] [下载次数:390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1 ] |[阅读次数:0 ] - 徐钝;郝创;
如何公正解决行政协议格式条款诸多纠纷系司法实践一大难题,从公平原则和行政权规制两方面可论证行政协议裁判可准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格式条款规则。关于准用格式条款认定规则,应将双方是否经过实质协商作为司法判断标准;关于准用格式条款提醒义务规则,应当对行政机关履行提醒义务的范围予以扩张性准用,从提醒时间、提醒方式、提醒程度等方面对“合理方式”进行判断;关于准用格式条款无效规则,在准用条件、准用序位等方面进行修正性准用,对“不合理”“主要权利”的认定应结合个案影响因素进行权衡性判断和解释;关于准用格式条款解释规则,应根据行政协议特性对通常解释进行修正性准用,而且存在排除准用解释规则的情形。
2022年06期 v.27;No.146 61-70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43K] [下载次数:390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1 ] |[阅读次数:0 ]